以身试法

西汉的时候,高阳(今属河北)出了一位名叫王尊的廉洁奉公的官员。他从小死了父亲,由伯父抚养长大,每天都要到野外放羊。

王尊酷爱读书,放牧时也带着书阅读。渐渐地,他对书中那些秉公执法的官吏十分崇敬。有一天,他请求伯父为他在郡的监狱里找份差事,伯父感到很惊讶,问他:“你还小,又不懂刑律,怎么能去做事呢?”

“孩儿在书上已经看得很多,以后再跟狱长学习,不就行了吗?”

伯父拗不过他,只好备了礼托人找狱长,狱长便把王尊留在身边听差。几年后,王尊长进很快。一次他随狱长去太守府办事,被太守看中,让他留在府中做文书方面的事。又过了几年,王尊辞去职务,攻读儒家经典,增长了见识。

后来,王尊被朝廷任用,当了安定太守。当时,安定的官场极其混乱,一些官员利用职权横行霸道,鱼肉百姓。王尊到任后,立即整顿吏治,晓示属县所有官吏忠于职守。

郡里有个属官心狠手辣,搜刮了大量民脂民膏,民愤极大。王尊的告示贴出后,他仍然不知悔改,以身试法。于是王尊将他缉拿归案。接着,王尊又惩办了一批执迷不悟的豪强,从此安定开始太平起来。

后来,人们就用“以身试法”这个成语,来指明知法律禁止,却仍然亲身去做犯法的事,以图侥幸。

成语出自:《汉书·王尊传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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