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轨是隋朝时期河南洛阳人,他品行端正,为人朴实,为官清廉,在百姓当中口碑很好。
隋文帝杨坚即帝位后,赵轨调到齐州任别驾,这是辅佐州刺史的官职,地位很高。每遇出巡,他可以享受单独乘车的待遇。但他虽然握有大权,却从不滥用,处理政务如此,在日常生活中,也严格约束自己与家人。
赵轨在任上时与家人居住在一座庭院里,邻居家有一棵桑树,枝繁叶茂,枝丫伸到他家院子里来了。初夏季节,乌亮的桑椹落到院子的石板地上,孩子们看到满地的桑果,开心极了,都拿着小篮子来捡,赵轨却要求孩子们捡起来还给邻居。他说:“我这不是为了沽名钓誉,故意做给别人看。我为人有一个原则,就是不侵犯别人的利益,这桑果是别人的,不是他们送的,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拿来享用,希望你们以此为戒。”孩子们在他的影响下,都能自我制约,不犯百姓秋毫。
有一次,赵轨奉诏赴任,马不停蹄,日夜赶路。途中,随从的马跑到田里,糟踏了农家的庄稼。赵轨便停下马不再赶路,等到天亮,打听到了庄稼的主人,赔偿了农人的损失后才启程离去。
当地的官吏听说这件事后,很受震动,自觉地以他为榜样,风气为之一变。
赵轨在齐州四年,政绩考核年年第一,隋文帝表彰政绩突出的官员,赐给他绸缎300匹,米300石,征召他回朝。齐州的老百姓听说赵轨要离开了,扶老携幼,赶来送行。一位老人手捧一杯水,含着眼泪,颤巍巍地说:“您为官4年,清明廉洁,从没有到我们老百姓身上取点什么。所以我们不敢用酒来为您相送。您为政清明,就像一汪水那样清澈见底,请允许我们酌一杯清水为您饯行。”赵轨听着,眼圈也红了,接过来,一口气喝完了。
后来,“水火无交”这一成语,表示没有任何礼尚往来,形容为政清廉,无所取于民。
成语出自:《隋书·赵轨传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