焚书坑儒

公元前213年,秦始皇为庆贺对匈奴的胜利,大宴群臣。70名博士(皇帝的咨询官员)也来敬酒祝颂。

酒过三巡,仆射(博士的长官)周青臣首先向秦始皇赞颂道:“过去,我们秦国土地不过千里之大,只是靠了陛下的神灵明圣,才平定四海。在太阳和月亮光辉所照临的地方,诸侯无不按时入贡朝见,表示服从。自古以来,没有一个人的威德能及得上陛下。”

秦始皇听了很高兴。接着齐国来的博士淳于越说道:“殷、周两朝的王位传了一千多年,是因为分封子弟功臣,得到各地诸侯辅佐的缘故。如今陛下有了天下,皇室子弟却都是普通人。一旦出了事,靠什么来援救呢?凡事不效法古代而能长久的,这从来没有听说过。刚才周青臣当面奉承陛下,目的是加重皇帝的过失!”

秦始皇听了,脸上的笑容一下子消失了。丞相李斯接着说:“黄帝等五帝办事不相重复,夏、商、周三代制度也不因袭守旧,所以能兴旺安定。他们并不是故意要同前代相反,而是因为时代不同,不能不有所改变。如今陛下开创了大业,建立了万世功业,怎么能再去效法三代的做法?现在天下太平,法令统一,百姓理应好好经商、种田,儒生(读书人)也要好好学习和遵守法令制度。但是,就有一些儒生不学今而专学古,他们纠集起来,向百姓造谣,制造混乱,借反对朝政以表示高明。如果不禁止这种情况,皇帝的权势要从上面降落,结党营私的集团将在下面纠结起来。”

说到这里,李斯停顿了一下。接着他加强了语气,说:“为此我请示陛下下达一个法令:凡不是秦国记载的历史,都把它焚烧掉;不是博士掌管的书籍,包括藏有的《诗》《书》和诸子百家的著作,由官府人员全部集中起来,堆在一起烧掉。凡是几个人在一起谈论《诗》和《书》的,处以死刑;凡是引用古书反对时政的,全族处死;官吏有知情不检举的,与本犯人同罪。法令下达后30天内不把这些书交出来焚烧的,处以黥刑(在脸上刺字),并罚去做4年劳役。医药、算卦、种树等方面的书,可以不焚烧。”

秦始皇非常同意李斯的建议,当即表示同意,命他起草法令。不久,就以自己的命令加以发布。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焚书事件。

当时,秦始皇正在寻找所谓长生不老的药,结果花了许多钱财,还是没有能弄到。后来,他又听信了专搞迷信的侯生与芦生两人的谎言,让他们再去寻找长生不老的仙药。这两人知道找不到这种仙药,私下计谋说:“始皇帝的为人,横暴主观,自以为是。他出身于诸侯,并吞天下后,为所欲为,以为自古以来没有人能比得上自己。他喜欢用刑罚、杀戮来树立威信,大家惟恐获罪,只图保持俸禄官位,没有人敢效忠进谏。秦法规定,一个人不能兼有两种以上的方技;如果方技试验无效,往往要处死。观测气象的多达300人,都是很好的读书人。他们害怕触犯忌讳,一味奉承,不敢直言他的过失……”

两人合计了好一会,最后决定逃走。秦始皇获悉后大怒道:“我把天下不中用的书都烧掉后,又把许多文学方术之士召来,让他们来使国家太平,寻找和炼制不死之药。去找仙药的花费了许多钱,都没有成功,而告发他诈骗肥私的却日有所闻。芦生等人我很尊重他们,还赐给他们许多东西,如今却说我坏话逃跑。在咸阳的许多儒生,我派人侦察访问下来,他们中有的竟在散布妖言,惑乱老百姓,真是可恶!”

于是,秦始皇让御史对所有的儒生都进行考察审问,又让儒生们互相检举揭发。他亲自圈定除掉违犯禁条的460人,把他们全部活埋在咸阳,让天下人都知道,以此警告以后的人。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坑儒事件。

秦始皇的长子扶苏不同意这种做法。他劝谏父亲说:“天下刚安定下来,远方的百姓还没有归顺我们,儒生们都传诵、学习孔子的法,如今却用严厉的刑法来约束他们,我以为这样做恐怕天下会不安,请您再考虑一下。”

秦始皇听了大怒,让他离开咸阳,到北方边疆去做大将军蒙恬的监军。

后来,人们用“焚书坑儒”这一成语,比喻残害文人的文化专制手段,或用野蛮手段毁灭古老文化,迫害文化人士。

成语出自: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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