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不容诛

西汉时期,河内轵(zǐ)县(今河南济源)有个人名叫郭解。他年轻时经常抢劫杀人,一再触犯刑律,只是庇护他的人很多,才没有落入法网。

后来,郭解觉得成天打打杀杀不是长久之计,就改变自己,以一个慈善者的形象出现在街坊之中,常常帮助别人而不计较个人得失。时间一长,他受到了人们的交口称赞,名声越来越大,许多亡命之徒纷纷前来投奔,求他藏匿掩护,郭解也来之不拒,全都接待。

公元前127年,汉武帝下令把各郡国的豪强大族以及家产在300万以上的富户全都迁到长安以北的茂陵去。郭解虽然财产不到300万,但他势力很大,也得迁徙。

当地的官吏很为难,郭解也派人到大将军卫青那儿通关节。于是卫青向皇帝奏告说郭解家境贫穷,不够迁移条件。但武帝认为郭解身为平民,竟能驱使将军,可见并不贫穷。

由于皇命难违,郭解只得全家迁移。启程那天,各地前来为他送行的人络绎不绝,送给他的钱竟达到1000多万。当地一名官员担心朝廷会追究,就把这笔钱都封存起来。

不料,郭解的侄子当天就把这个官员杀了。不久,这个官员的父亲也被人暗杀。官员家于是派人上京城上书,谁知送信的人在半路上也被杀了。

武帝得知此事后,勃然大怒,立即下令逮捕郭解,并派使者到轵县去调查他的罪状。使者请了一部分人士来座谈,有的人称赞郭解是有德于乡里的贤人,而另一个儒生则说他为人狡诈,根本不配称贤人。第二天一早,那儒生就被发现死在大街上,连舌头也被割掉了。

办案的官吏把几件谋杀案联系起来审问郭解。郭解矢口否认与自己有关。官吏见找不到确凿的证据,只得奏请皇帝,请求开释郭解。

御史大夫公孙弘看了呈报的文书后认为,虽然这些凶杀案郭解并不知道,但追根寻源,祸根出在他的身上。他的罪比杀人者更大,应该处死。在公孙弘的坚持下,郭解终于被满门抄斩。

东汉史学家班固认为:郭解这样的小人,竟有任意杀人的权力,“其罪已不容于诛矣”。

后来,人们就用“罪不容诛”这个成语,来指罪恶极大,处死刑还不够。

成语出自:《汉书·游侠传序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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