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汉时,有个叫于公的人在东海郡当狱吏。他为人清正廉明,执法公正无私,经他判的案子,没有人喊冤叫屈。
于公处理的案件无数,其中一件使他声名大振。
东海郡有一个女子,青春妙龄时死了丈夫,没有孩子,但她守寡不嫁,侍奉婆母,十分孝顺,婆母心疼她,劝她改嫁,她都不肯。婆母有一次对邻居说:“我这媳妇为了侍奉我吃了不少苦,我已老了,她还年轻,怎么能再拖累她呢?”不久,婆母就上吊自杀了。婆母的女儿怀疑是孝妇谋害的,到衙门告状。太守接到报案,没有详细调查核实,就轻率地认定该女子有罪,判处她死刑。
于公明察暗访,认为该女子奉养婆母十余年,任劳任怨,是出了名的孝妇,不可能谋害婆母。于公为她鸣冤叫屈,希望太守慎重处理,太守不理会于公的意见,不肯改判。
孝妇被处决后,东海郡连续三年不下一滴雨。新一任太守上任后,对这儿久旱不雨十分奇怪。
于公告诉他:“有一女子的婆母自杀,前任太守不调查清楚,就判她有罪,将她处死。她死后连年大旱,大概是老天也为她鸣冤呢。”
太守听说后很重视,翻出案卷,重新审理,弄清了真相,亲自到她的坟头祭奠,替她平反昭雪。
这件冤案的昭雪轰动了郡里,老百姓议论纷纷,更敬重于公。还在他在世时就给他立了生祠,叫“于公祠”。
于公家院子的大门坏了,郡里的工匠来修缮。老百姓都议论说:“于公判案从来没有冤案,这是积德啊,将来子孙必然兴旺。”建议于公将门修得又高又阔,可以通过驾四匹马的高盖车。于公也认为自己公正廉明,将来定能光耀门庭。
于公的孩子们很争气,他的儿子于定国从小跟他学法律,先在郡里当狱吏,后来一直升到廷尉。他办案十分审慎细心,案情若有疑点,不轻易下结论。朝廷称赞他说:“于定国做廷尉,天下老百姓知道他们不会遭冤枉。”
于定国任廷尉18年,后来升任丞相。皇上赐给他驾四马的车以及黄金60斤,死后被谥为安侯。于家门庭荣耀,十分显赫。
“驷马高车”这一成语,指驾四马的高盖车,多为显贵者所乘。
成语出自:《汉书·于定国传》